第一条 为加强部门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具备较高政治理论素质、专业素养、管理水平过硬的队伍,以适应新时期高校服务管理工作的要求,促进管委会工作展新风开新局,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习培训工作在学校机关党委领导下由新华锡林校区管委会党支部组织实施。
第三条 学习培训原则
(一)新华锡林校区管理委员会干部职工学习培训以政治学习为根本,坚持把理论学习放在首位。要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科学理论,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部门指定的书目学习武装干部职工的头脑。培训学习要做到学习制度、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到位”。
(二)坚持围绕学校发展重心、服务工作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要把教育培训同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同学校事业发展的实践结合起来,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四条 学习培训内容
(一)理论学习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4.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5.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6.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学校党委、行政,以及学校机关党委的重要会议精神、文件、领导讲话;
7.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事关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重要规划、政策以及校党委要求的相关内容;
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9.学校党委和机关党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二) 业务学习
1.部门相关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监督协调方式方法。
2.办公自动化相关软件的操作与使用。
3.应用文写作、公文写作、摄像拍照、材料收集整理、问题反馈处理等相关技能的学习培训。
第五条 学习培训职责
(一)新华锡林校区管委会党支部书记是理论学习的责任人,负责明确每期学习内容,并抽查理论学习笔记。
(二)新华锡林校区管委会副主任是业务学习的责任人,负责明确每期学习内容,并抽查业务学习笔记。
(三)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部门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积极开展集体学习或个人自学,并做好相关学习记录。
第六条 学习培训方式
(一)理论学习
1.集中学习。集中学习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两次,根据上级安排随时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可采取共同研读理论文献、讨论、深入教学科研一线观摩、观看影像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
2.个人自学。个人自学坚持每周一次,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并由党支部书记负责抽查。
3.实践活动。党支部每年与社区、学校其他部门开展两次互动交流实践活动,形成学习合力,加强联动与沟通。
(二)业务学习
1.集中学习。集中学习坚持每月至少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学习培训。组织学习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技术等。
2.个人自学。个人自学坚持每两周至少一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明确学习重点,强化个人专业水平与业务水平,并做好相关学习笔记,落实学习内容。由新华锡林校区管委会副主任负责抽查。
第七条 学习培训要求
1.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主学习的理念,以学促干,以学赋能,在部门内营造浓厚的学习提升的氛围。
2.理论学习每学期制定学习计划,并结合学校党委、机关党委的要求随机调整。
3.业务学习于每月15号前拟定学习内容,25号前开展学习。
4.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学习时间原则上不请假、不处理日常业务工作。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经管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因故未参加学习的须及时进行补课。学习考勤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5.学习培训要做好学习笔记,要求笔记中明确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学习方式(集中/自学)、主讲人学习的内容、心得体会等。
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改善管委会干部职工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履职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领导干部协调推进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工作前瞻性、系统性和创造性,更好地适应管委会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