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落实新华锡林校区管理委员会协调监督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管委会沟通“桥梁”和监督“前哨”作用,进一步提升新华、锡林两校区综合治理水平,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特制订此制度。
监督检查工作主要由管委会综合监管科负责实施。
一、监督检查工作内容
(一)基础设施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新华校区、新华家属区、锡林校区、锡林家属区水电暖等生活基础设施、消防设施、安防设施、楼宇建筑等的运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二)环境卫生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新华校区、新华家属区、锡林校区、锡林家属区环境卫生情况、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三)安防工作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新华校区和锡林校区各校门、校园、楼门值班值勤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校园、家属区的安全防范、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隐患。
(四)教学、教辅及学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
及时了解新华校区和锡林校区教学、教辅、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新华锡林校区管理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学校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专项监督检查
配合新华校区和锡林校区所在辖区政府职能部门,对两校区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整改督促工作。
二、监督检查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
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为准绳,通过实地走访检查,以视频、照片形式记录,并及时反映到责任单位,做到事事有依据,件件责任明确。
(二)坚持主次分明,有效监督
开展监督检查时以主体责任部门为主,在不干涉其具体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发挥监督协调的作用,做到明确权责主次,有效监督推进。
三、监督检查工作程序
(一)定期巡查,全面监督
每周一、三在新华校区开展巡查监督工作,每周二在锡林校区开展巡查监督工作,每周四在新华家属区开展巡查监督工作,每周五进行巡查监督学习培训。
(二)规范记录,按时备案
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填写《新华锡林校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监管科工作记录》,并于检查当日或次日填写《监督整改跟进工作记录单》备案。
(三)及时反映,督促整改
如需书面反映的问题,协调综合办公室出具文件,并于当天或次日向责任部门反映。如需以微信群信息或其他形式反映的问题,由综合监管科于当天或次日向责任部门反映。综合监管科应督促责任部门在五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或反馈整改计划,同时要求定期就整改情况进行阶段性书面回复。
(四)跟进落实,全程监督
综合监管科对各责任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监督,跟进了解整改进度,确保有效落实、切实解决问题。整改工作完成后进一步完善《监督整改跟进工作记录单》,电子版报办公室备案,纸质版形成科室档案。
(五)形成清单,例会通报
根据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前次例会通报的各项问题整改跟进情况分类汇总,形成监督检查问题清单,经部门会议讨论,确定需在委员单位例会上通报的内容。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之事按照“具体事宜具体研究”的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