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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综合监管科工作职责(2024年修订)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6:45   浏览数:次   作者:

一、负责综合检查新华校区和锡林校区后勤保障、物业管理、安全保卫、精神文明建设、住宅区服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配合两校区相关部门,就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负责对新华、锡林校区的物业服务与安保服务进行监督考核,提供考评材料。

四、负责跟进检查委员单位例会相关工作事项的整改进度和落实情况。

五、配合新华、锡林校区属地政府职能部门协调落实有关工作。

六、依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负责为各委员单位在年度考核考评时提供支撑材料。

七、听取师生诉求,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八、做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的记录、备案及跟进落实等工作。

九、做好档案建设工作,形成《新华锡林校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监管科工作记录本》《监督整改工作记录单》《师生诉求处理记录单》《监督考核登记表》等纸质档案,建立各类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等完备的电子档案。

十、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