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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医科大学同城联创共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年08月02日 11:55   浏览数:次   作者:

新锡管发〔2021〕05号

各委员单位:

根据学校党委《内蒙古医科大学推动同城联创共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内医党发〔2021〕43号)文件要求,按照学校的安排部署,现将新华、锡林校区具体落实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锡林校区阵地管理和文明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完成落实创城各项工作。

组长:鲁海文

成员:新华锡林校区管委会、后勤管理处、安全管理部、学生工作部、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医学模拟中心、附属医院、学术期刊编辑部、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等成员单位委员组成。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查检查组

办公室主任:曹作勤

办公室副主任:张强、寿建伟、刘建军、

督查检查组长:曹作勤、高殿峰、高莉莉

督查检查组成员:孙跃、邬旭、白金星、张海瑞、刘志国

二、主要任务

1.新华锡林校区管委会配合学校宣传部在新华锡林校区校园内做好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位置的选址与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

2.安全管理部做好新华锡林校园门前交通秩序的维护;后勤管理处教职工住宅管理服务中心做好新华家属区大门前交通秩序的维护;新华锡林校区管委会做好监督检查,共同做好校园门前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

3.后勤管理处、安全管理部做好新华锡林校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建设干净、整洁、美观、宜人的校区环境,重点整治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地上有宠物粪便等现象。

4.新华锡林校区各委员单位组织做好师生文明素质教育工作。切实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做到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垃圾、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现象、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5.新华锡林校区各委员单位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在公共场合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不大声喧哗,不做违背社会道德准则的事。

6.新华锡林校区各委员单位确保实现新华锡林校区室内全面禁烟,有明显禁烟标识,没有吸烟现象。

三、监督检查

督查检查组对上述工作及相关工作的实施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同城联创共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得到切实推进。



                   新华锡林校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2日